政策法规
农业部:2015春季肥料抽查合格率92.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今年,我部组织8家部级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河北等25个省(区、市)的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此次抽查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沈阳)、(长春)、(杭州)、(郑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家部级质检中心负责实施。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25个省(区、市)共计抽取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尿素和过磷酸钙等样品183个,抽样基数2427.14吨,涉及肥料生产企业153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79家。
二、检验结果
(一)总体情况。此次抽查的183个肥料样品中,检验结果合格的170个,合格率92.9%。其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143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31个,合格率91.6%;掺混肥料(BB肥)样品24个,检验结果合格的23个,合格率95.8%;磷酸二铵样品8个,检验结果合格的8个,合格率100%;磷酸一铵样品1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个,合格率100%;尿素样品4个,检验结果合格的4个,合格率100%;过磷酸钙样品3个,检验结果合格的3个,合格率100%。
(二)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抽查情况。此次抽查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82家,共82个样品,其中81家企业的样品检验结果为合格,合格率98.8%。
(三)农资市场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农资市场50个,涉及79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抽查肥料样品101个。其中,67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抽查的样品检验结果为合格,占被抽查经销企业(个体商户)的84.8%;检验结果合格的样品89个,合格率88.1%。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单一养分和总养分含量不足,氯离子含量超标。其中,氮含量不足样品3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23.1%;磷含量不足样品2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15.4%;钾含量不足样品6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46.2%;总养分含量不足的样品5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5%。氯离子含量超标的样品5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5%。不合格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核查不合格产品。对本次抽查经营不合格肥料产品的经销企业(个体商户),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未经企业确认,疑似假冒产品的,应及时进行核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督促生产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本次抽查发现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要取消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资格.并于8月31日前,统一将本省(区、市)生产企业整改情况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要会同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切实做好关键农时、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肥料监督抽查,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肥料的氛围,净化肥料市场秩序。加强对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国家财政补贴项目所用肥料中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全程监管。
附件: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今年,我部组织8家部级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河北等25个省(区、市)的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此次抽查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沈阳)、(长春)、(杭州)、(郑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家部级质检中心负责实施。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25个省(区、市)共计抽取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尿素和过磷酸钙等样品183个,抽样基数2427.14吨,涉及肥料生产企业153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79家。
二、检验结果
(一)总体情况。此次抽查的183个肥料样品中,检验结果合格的170个,合格率92.9%。其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143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31个,合格率91.6%;掺混肥料(BB肥)样品24个,检验结果合格的23个,合格率95.8%;磷酸二铵样品8个,检验结果合格的8个,合格率100%;磷酸一铵样品1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个,合格率100%;尿素样品4个,检验结果合格的4个,合格率100%;过磷酸钙样品3个,检验结果合格的3个,合格率100%。
(二)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抽查情况。此次抽查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82家,共82个样品,其中81家企业的样品检验结果为合格,合格率98.8%。
(三)农资市场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农资市场50个,涉及79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抽查肥料样品101个。其中,67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抽查的样品检验结果为合格,占被抽查经销企业(个体商户)的84.8%;检验结果合格的样品89个,合格率88.1%。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单一养分和总养分含量不足,氯离子含量超标。其中,氮含量不足样品3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23.1%;磷含量不足样品2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15.4%;钾含量不足样品6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46.2%;总养分含量不足的样品5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5%。氯离子含量超标的样品5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5%。不合格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核查不合格产品。对本次抽查经营不合格肥料产品的经销企业(个体商户),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未经企业确认,疑似假冒产品的,应及时进行核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督促生产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本次抽查发现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要取消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资格.并于8月31日前,统一将本省(区、市)生产企业整改情况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要会同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切实做好关键农时、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肥料监督抽查,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肥料的氛围,净化肥料市场秩序。加强对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国家财政补贴项目所用肥料中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全程监管。
附件: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