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9月6日肥料登记转至农业部受理
从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办公室获悉,按照农业部要求,从2015年9月6日起,农业部肥料登记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受理,中心将停止受理农业部肥料登记申请。
随后,从农业部种植业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本次调整将让肥料登记程序变得更加规范和便捷。今后凡限于农业部登记的肥料产品,只要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报告,检验报告内容真实可靠,即可到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关于本次变更具体内容和今后肥料登记审批的操作程序将在9月6日前发布详细通知,具体以农业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