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利好中国肥料出口
2015年12月2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韩双方已经完成自贸协定生效的法律核准工作,双方政府完成正配套执行文件后即开始实施。进口关税减让是中韩自贸协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协定实施后韩国进口中国肥料的关税直接降为零或分步降至零,整体利好中国肥料出口。
对中国来说,化肥是中韩化工品贸易平衡中的“一枝独秀”。在石化和化工产品领域,韩国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国,也是中国石化和化工产品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2014年中国对韩化工品出口额增长了10.1%,但出口金额还不到韩国对中国出口额的一半。但是,对于肥料(化肥)类化工产品,中国是韩国最大的氮肥、磷复肥供应国,而中国基本不从韩国进口的任何肥料产品。根据韩国海关统计数据,2014年度韩国共从中国进口了71.7万吨肥料(其中,尿素59.0万吨、磷酸二铵4.2万吨、硫酸铵2.1万吨、氯化铵2.1万吨、硫酸钾0.9万吨、三元复合肥0.6万吨、磷酸一铵0.4万吨),向中国出口的各种肥料仅0.17万吨。
关税减让有利于中国肥料保持出口韩国的优势。中韩自贸协定共有二十二章,第二章“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规定了关税减让或消除的内容。根据双方关税减让承诺,中韩双方绝大多数产品和贸易将实现零关税。韩国承诺,对于中国的除氯化铵、硫酸铵外的氮肥,以及单一磷肥、氯化钾货物,自协定实施日起进口关税降为零;对于中国的氯化铵、硫酸铵、硫酸钾货物,分五步逐年降税,协定实施后的第五个年度降为零关税;对于硫酸钾镁、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其他二元、三元复合肥,分十五步逐年降税,协定实施后的第十五个年度降为零关税。
2015年11月30日,韩国国会批准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标志着中韩双方均已完成协定的法律核准工作。中韩双方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协定执行配套文件,如果2015年12月31日前正式实施,2016年就是协定实施的第二个年度,2016年1月1日起将执行分步降税的第二个年度税率。
来源:华昌 李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