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钾盐钾肥网! 请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分会介绍
市场信息
合作交流
专题报道
2015
2018
中国钾盐钾肥工业功勋企业巡展
中国钾盐钾肥工业功勋人物巡展
2023世界钾盐钾肥大会暨格尔木盐湖论坛
专家库
会员专区
联系我们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四部委:2018年起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中国钾盐钾肥网 分享到:
1
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四部委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上一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下一篇:农业部解读:耕地轮作休耕不是弃耕废耕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